政院今(23)日通過投資台灣三大方案延長3年、實施至民國113年底,並新增廠商達成節能減碳條件;經濟部表示,綠能適用門檻沒有通案標準,依據產業別、企業規模與投資金額等彈性審查。
▲行政院會拍板延長「投資台灣三大方案」,除了調整貸款額度外,也為民眾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行政院會今日拍板延長「投資台灣三大方案」,預期新增新台幣4300億元貸款額度,吸引投資台灣的資金規模可達9000億元,共創造4萬個就業機會,不過,配合2050淨零轉型政策,將要求廠商達到節能減碳條件。
根據經濟部規劃,節能減碳條件包括使用綠電或設置再生能源設備、採用節能或低碳排設備、熱能回收或循環回收、規劃綠建築,或自我舉證其他投資有助於淨零碳排政策的項目。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長張銘斌說明,配合政府2050年淨零轉型目標,針對投資三大方案增設共同資格,也就是,提出綠能相關規劃。
至於節能減碳是否設定審查標準,張銘斌指出,考量到大企業及中小企業能夠達成條件不同,各產業樣態、企業投資金額也不盡相同,因此在節能減碳門檻不會設定通案標準,將採個案審查原則。
張銘斌舉例,傳統產業工廠面積廣大,業者可在屋頂設置太陽能板發電;或是餐飲業設置中央廚房,物流業規劃智慧倉儲,均可朝綠建築設計。
以電子業來說,半導體、面板或印刷電路板業,若能做到循環再利用,像是使用再生水、熱能回收,或將老舊設備改為低碳排設備,也算達標。
他指出,現行遞出申請案當中,有超過一半業者做得到節能減碳,「不管是任何行業,都可以達成」。
投資台灣三大方案包含「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更新版本,以及「根留台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及「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截至17日止,以吸引1109家企業投資台灣,金額達新台幣1兆5534億元,目前尚有65家企業排隊待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