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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二級警戒延長實施至1月10日 跨年有3大規定

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今年12月28日至明年1月10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跨年活動須遵守3大規定。(資料照)

▲今年12月28日至明年1月10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跨年活動須遵守3大規定。(資料照)

因應國際間新變異株Omicron威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7)日宣布,今年12月28日至明年1月10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

由於跨年活動在即,全台各地將有大幅度的群聚活動,指揮中心也公布相關防疫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維持現行戴口罩規定,外出時應全程配戴口罩,但符合以下情形,得免戴口罩(本次未調整):

(一)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配戴口罩: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時。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3.單人或多人進行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4.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5.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6.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二)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可免戴口罩。

(三)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維持應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指揮中心提醒,歲末年終將近,請民眾配合歲末、跨年大型活動防疫準備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應遵守指揮中心二級警戒公告措施、地方政府大型活動相關防疫規定:

(一)主辦單位應於活動場域提供足量手部清消用品、提高公共廁所之消毒頻率並設有醫療應變措施。

(二)除指定販賣區外,場內不得販售飲食。

(三)室內活動不得販售無座位票,須落實實聯制,規劃固定入口,且於入口處進行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

二、活動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

(一)除主持、表演及致詞人員得於正式拍攝或進行時免戴口罩,其餘人員及參加活動者不適用飲食(補充水分除外)、拍照等得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

(二)主辦單位經地方政府同意,得設置專屬飲食區域供民眾脫口罩飲食,該區域須落實實聯制、入口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並不得邊走邊吃,亦不開放試吃。

(三)違反以上規定、經工作人員勸導不聽者,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

三、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及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民眾(包括表演者及活動工作人員),不得參加相關活動。違反者將從重處罰。

指揮中心表示,後續將視國內外疫情及實際執行狀況,適時機動調整防疫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規範,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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