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周羿彣報導
▲近期酒駕事件頻傳,引發社會譁然。(圖/資料照)
近期酒駕事件頻傳,高雄一名駕駛酒駕衝撞走在斑馬線的行人,導致1死3傷讓一個家庭破碎,而藝人宋少卿也再度酒駕撞上計程車,引發社會譁然。男星吳慷仁在臉書發文說自己疑惑很久,「酒駕的罰則,為何感覺那麼輕?」,說是很認真、客觀想提問,希望有了解法律專業的網友能解答,貼文還真的釣出專業律師,分析關鍵兩點解惑,也表示極端論調「恐怕不能真正解決問題」。
▲吳慷仁疑惑酒駕感覺罰很輕,釣出律師專業回應。(圖/翻攝自吳慷仁臉書)
吳慷仁在臉書發文提問,說自己有個問題困惑很久了,「就是酒駕的罰則為何感覺那麼輕?很認真客觀的想提問,請從專業或是法律的層面幫我解讀可以嗎?」表示歡迎略懂的朋友解讀,但為了避免吵成一片,也請太有情緒的朋友不要留言,最後強調「請不要心存僥倖,酒駕很煩,用路人請小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律師黃致豪則在留言區解惑,表示這個問題就跟任何犯罪一樣,並沒有簡單的答案,但那些主張「只要加重刑罰,就可以遏止犯罪」的論調,多半既不了解法治與矯正體系的運作方式,也不了解人的行為。目前酒駕致人死傷的刑事責任其實比過失致死罪還要重,甚至再犯最高刑度可達無期徒刑,比起殺人罪的處罰之重也毫不遜色「在台灣的刑法典當中,更可以算是已經名列前茅的重刑罪」。
第二點則是「酒駕的成因與人類的行為有非常直接的關係」,酒駕犯罪會出現在已經飲用酒精成癮的人、投機僥倖覺得這次不會被抓到的人身上,「很不幸的,從人類的行為與心理的司法心理學角度來說,這兩種偏偏都是重刑難以發揮效用的對象」。
黃致豪解釋,第一種飲酒成癮的人,實際上已經是一種精神疾病了,既然叫做成癮,臨床上就是已經無力控制,就算把刑罰提高到死刑,也根本不會在行為前進入酒駕者的思考當中,當然就不可能產生遏制力,這種人需要的是治療計畫,不是刑罰。
第二種是投機份子,在做出違法行為前會想「我覺得這次我應該不會被抓到」,也就是已衡量過風險才去做的,這種人總是以為自己可以逃過法律的制裁,因此刑罰再重,他的投機心態依然不減,換句話說,重刑還是沒用,「這種人需要的是『酒駕一次終身不得考照用車』的行政處分,依然不是刑罰」。
黃致豪也總結,事實上,法律是不可能解決所有社會現象的,情緒更不可能,像是「酒駕唯一死刑(重刑)」或者「只有全面禁酒才能禁止酒駕」這兩種極端論調,「都是全然忽略社會體系的變遷,人性,與法律政策的情緒觀點,恐怕不能真正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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