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罷黜的緬甸民選領袖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一系列案件的最新審判出爐,軍事法庭今日宣判翁山蘇姬3項罪名成立,需入監服刑4年。
▲軍事法庭今日宣判翁山蘇姬3項罪名成立,需入監服刑4年。(示意圖/中央社)
法新社報導,緬甸軍方去年2月1日清晨發動政變推翻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翁山蘇姬政府,結束緬甸短暫的民主實驗,翁山蘇姬本人則從政變迄今一直遭到拘留。
軍方將領奪權在全國各地普遍掀起抗議示威聲浪,安全部隊試圖以大規模拘留民眾和血腥鎮壓來弭平異議;根據當地觀察組織說法,政變迄今已造成逾1400名平民喪命。
知悉法院今日判決結果的消息人士告訴法新社,76歲的翁山蘇姬因與非法進口及持有對講機有關的2項指控,以及1項違反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規範的指控被判有罪。
對講機的指控源於政變當天軍人突襲翁山蘇姬住處,據稱搜出該違禁設備。
法院去年12月宣判翁山蘇姬在競選期間因煽動及違反COVID-19防疫規定,遭判處4年有期徒刑,今天審判結果讓刑罰再添一筆。
軍政府領袖敏昂萊(Min Aung Hlaing)當時將刑期減為2年,並表示翁山蘇姬可以在首都奈比多(Naypyidaw)家中軟禁服刑。
去年12月的判決引發國際撻伐,緬甸大眾恢復舊有的抗議策略,以敲打鍋碗瓢盆方式表達憤怒。
在判決出爐前,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研究員曼尼孟(Manny Maung)表示,進一步判罪將加深全國不滿。(中央社仰光10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