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古代流傳都說「滿清十大酷刑」,其實滿清酷刑絕非十種,有許多種,其中有幾種殺人不用刀,屍體不見血,但卻殘酷無比,下列五種滿清酷刑,就是殺人不見血酷刑的典型例證,其中兩種專整宮女。
▲滿清十大酷刑中的「桶刑」。(圖/翻攝自微博)
1、桶刑。一種極為殘忍的酷刑,受刑者被鎖在木桶中,數十日後會爛死在桶裡,最後變成一堆白骨。
2、站籠。看上去並不恐怖,但卻是殺人不見血的酷刑,犯人站在裡面,不能蹲,不能坐,不能站,只能那麼彎著,脖子卡在籠口,要多難受有多難受,最後活活累死。
3、墩鎖:又叫墪鎖,清宮最可怕的酷刑,專整宮女。刑具為高約20厘米,一尺方木箱,箱上有四個洞,分別鎖住手腳。宮女在箱中無法站立,故名墩鎖。被囚宮女最後因呼吸困難,被活活憋死。
4、板著。專整宮女的一種酷刑,被罰宮女面向北方立定,彎腰伸出雙臂來,用手扳住兩腳。要持續一個時辰,宮女感覺生不如死,最後直僵僕臥地,嘔吐成疾慢慢痛苦死去。
5、木驢。這種酷刑專門用於懲治蕩婦,先騎上游街,完事犯人大多半死,痛苦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