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琮翔、江文賢/台北報導
網路購物很方便,但千萬別「惡意棄單」,小心吃上官司!日前有民眾網購,卻收到自稱「臉書刑警」的簡訊,要求他立刻與賣家聯繫,否則就會依「違約詐欺」提告,民眾很納悶,明明取貨期限還沒到,為何要報警,結果網友點出這簡訊根本就是「詐騙」;求證律師表示,若有「大量反覆」且「惡意」棄單,造成損失,確實可以對消費者提告求償。
▲網路購物很方便,只要用手機下單就能買到想要的商品。
動動手指頭就能在網路上買買買,網購下單很方便,但常常碰到有民眾不是中途棄單,就是到貨不去領。
網拍達人陳小姐:「講到這個我超火大你知道嗎,棄單那就算了,可是重點是說,還有那種就是,用信用卡接單,然後不承認說他有拿到那個東西,就等於是信用卡的錢還他了,然後貨也在他手上。」
網拍最怕遇到「詐騙」,另外就是「惡意棄單」,不只後續程序很麻煩,損失也難以估計。
▲網路購物在超商就能取貨,非常便利。
一般商品送到超商,如果時間內買家沒有取貨,商品就會自動退回,但卻有民眾收到這封「簡訊」。
自稱是臉書刑事警察,以尚未取貨構成違約詐欺,要求24小時內與賣家聯繫,否則將依法召換您,但網友點出,這簡訊根本就是詐騙,不過沒取貨真的有刑責問題嗎?
▲有民眾收到網購未取的詐騙簡訊。(圖/翻攝自爆怨2公社)
若商品屬於「客製化」沒取貨,賣家要告詐欺難以成立,但礙於無法轉賣,可求償民事損失。另外到貨未取、惡意棄單則可請求保管損害賠償,但這都有先決條件。
▲若買家網購未取的商品屬客製化,賣家可求償民事損失。
律師鄭皓軒:「7天鑑賞期的保護效果就是當我們要退貨解約時,是不會有任何罰則或風險,如果我們今天是惡意要損害商家的成本,增加他的營業負擔,惡意大量的反覆退貨,則可能會涉及民法債務不履行或是受領遲延相關罰則。」
隨著網購熱潮席捲,民眾「要按下」訂單前,最好還是睜大眼再三確認,避免衍伸日後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