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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同事抓妳!假扮警察殺價不成 南投男性侵援交妹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孫男假扮警察性侵援交妹遭判3年2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孫男假扮警察性侵援交妹遭判3年2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南投縣1名孫姓男子,先前邀約援交妹小萱(化名)性交易,2人在房間翻雲覆雨時,孫男突然表示:「我是警察,要來抓妳!」,小萱嚇得趕緊穿上褲子,孫男又說:「如果妳再穿,就叫同仁抓你!」,最後性侵小萱得逞;二審法官認為,19年前孫男曾假冒警察性侵,卻一犯再犯,遂判他3年2月徒刑,19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警調查,2019年5月9日,孫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軒,2人相約11日性交易,孫男開車載小萱直奔汽車旅館,2人在床上發生性行為時,孫男突然停下動作,並對小萱表示:「我是警察,要來抓妳!」,小萱嚇得穿回褲子,孫男卻說:「我的對話紀錄在警局有備份,我也插入有做了,也會有事,能不能算便宜一點,我回去會把紀錄刪掉。」

小萱表明不願再繼續性交易,孫男又說:「如果妳再穿,就叫同仁抓你!」,小萱不敢反抗,孫男再次脫下她的褲子,一舉性侵得逞;事後小萱不甘平白受辱,遂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警方循線將孫男逮捕送辦。

孫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一審法官判他3年2月徒刑,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並認為孫男起初否認犯案,又恐赫小萱「我太太離婚要小孩,一定會告通姦」、「傳票都會寄回戶籍地」、「這樣家人肯定會知道」等字句,試圖逼迫小萱和解。

不僅如此,19年前孫男假冒警察,並恐嚇網咖少女,倘若流連其中就會舉發她,強逼對方與他發生性行為,事後獲判緩刑定讞;檢方認為,孫男一犯再犯,惡性重大,建請法官加重刑度。

孫男辯稱,自己必須扶養未滿3歲幼兒,加上他允諾賠償30萬元,順利與小萱達成和解,建請法院減輕刑度,但二審法官仍維持原判,全案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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