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碧香、王紹宇/台南
台南有一名男子報案,說他到台南知名肉粽店買早餐,卻遭其他客人亮槍恐嚇,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雙方對視之後,嫌犯就跑回車上拿槍放在桌上,嫌犯向警方供稱這是辣椒槍防身用,最後還是被依恐嚇罪送辦。
▲男子亮槍恐嚇,遭恐嚇罪送辦。
台南這家早餐店監視器,拍下上門客人不少,但外面這桌其中一名男子手上拿著槍,看似跟同桌友人有說有笑,但眼睛不斷往店裡面看,還比畫了幾下,最後甚至把槍亮在桌上,事情發生在1月21日凌晨5點,台南這家知名肉粽店。
▲男子稱辣椒槍僅為了防身。
警方:「你怎麼拿槍出來亂嚇人?」
亮槍男子:「沒有,那是辣椒槍。」
警方:「在車上對嗎?」
警方循線找到亮槍男子,他還聲稱沒有恐嚇,但還是被上銬帶回警局,他才說是因為對方全身刺青看著他,才會回車上拿平常防身用的辣椒槍擺在桌上明顯處。
台南第五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潘志偉:「調閱監視器發現一男子於用餐之際與另名顧客目光對視,即返回車輛,取出一把黑色槍枝放在桌上,且刻意直視該名顧客。」
就算辯稱要防身,但吃個肉粽卻把槍亮在桌上的確讓對方離開現場,這舉動也已經讓人心生恐懼,警方接獲報案,循線11小時內以車追人,在車上找出這把辣椒槍,依恐嚇罪將這名亮槍男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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