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黨產會將向國民黨追徵違法取得革命實踐研究院(國發院前身)前中興山莊用地新台幣32億375萬8986元。(圖/黨產會提供)
行政院黨產會今(8)日召開委員會議決議,認定國民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或其他悖於民主法治之方式取得革命實踐研究院(國家發展研究院)前中興山莊用地,之後又出售給元利建設;黨產會將向國民黨追徵新台幣32億375萬8986元。另外,元利建設願意以捐贈方式給付政府8億1340萬元,黨產會今天也與元利建設簽署和解契約書。
黨產會表示,國民黨1954到1974年間,以買賣名義陸續取得革實院前中興山莊土地,但部分疑似在地主葉中川非自願情形下移轉,國民黨並於2005年將革實院前中興山莊土地賣予元利建設。
▲黨產會將向國民黨追徵違法取得革命實踐研究院(國發院前身)前中興山莊用地新台幣32億375萬8986元。(圖/黨產會提供)
黨產會並表示,國民黨1953年至1980年6月的預算收入中,政府補助收入部分包括國家總預算協款、政府防衛捐項下撥助、台灣省政府撥助革命實踐研究院經費等,平均佔總預算收入達85.38%;相較之下,符合政黨本質的黨員黨費僅占總預算收入1.83%。黨產會表示,為解決黨中央經費收支差絀的情形,國民黨決定採取「洽從政主管同志設法以政府預算增加補助」,或將部分黨務工作移由政府辦理,甚至以向中央銀行「無息貸款」之方式支應。
黨產會指出,由此可見,上述期間國民黨符合政黨本質的收入早已支用殆盡,因此國民黨購置革實院前中興山莊的土地財源,均非來自於黨費等符合政黨本質收入,而屬不當取得之財產。
▲黨產會將向國民黨追徵違法取得革命實踐研究院(國發院前身)前中興山莊用地新台幣32億375萬8986元。(圖/黨產會提供)
黨產會並指出,革實院前中興山莊已經移轉給元利建設,無法返還國家,將依照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第6條第1項、第3項及黨產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第3項規定,依當時移轉價格,並扣除該次交易繳納國庫的稅款,自國民黨其他財產追徵32億375萬8986元。
黨產會說,經多次協商,元利建設本於促進轉型正義並兼顧社會和諧及公益等目的,願以捐贈方式給付中華民國政府8億1340萬元,達成和解,雙方並已經簽署和解契約書。經今日委員會議決議,本會同意待元利建設公司於近日內捐贈上開款項完畢後即終結本案對該公司相關之調查,雙方並已於今日上午簽署和解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