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兆豐金前董座蔡友才(中)2020年因偽造文書等罪,被判刑9月。(圖/資料畫面)
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被控明知「台灣海陸運輸集團」為客戶,卻接受其負責人蘇信吉招待,赴馬來西亞進行五星級高檔旅遊,同行的還有時任兆豐銀行敦南分行經理陳世明、家人、秘書等等,涉嫌違反銀行法收受不正利益。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將蔡友才、陳世明起訴。
檢方調查,蘇信吉為籌措向韓國購買新船舶所需資金,2010年2月起,以集團旗下2家境外公司名義,向兆豐銀行貸款,獲得共1億2240萬餘元款項,且部分金額無須提供擔保。
但2012年底起,集團因業績下滑而有逾期繳納貸款本息狀況,共9666萬美金被列為呆帳。而檢方調查發現,2011年10月8日,蔡友才接受蘇信吉招待,以訪查油礦開採計畫為由,實際赴馬來西亞旅遊,同行包括蔡友才妻子、秘書、陳世明及其未成年姪女等,搭乘蘇信吉的私人飛機,入住五星級香格里拉莎利雅度假酒店、到高爾夫球場打球,全程包括吃住費用皆由蘇信吉買單。
根據銀行法規定,銀行負責人、職員不得以任何名義,向顧客收受佣金、酬金等不當利益,檢方偵辦後,依法將蔡友才、陳世明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