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中正大學劉姓女大生失蹤案以外扯出其男友涉嫌殺害阿嬤盜領存款保險金。(圖/翻攝畫面)
男子阮哲夫涉嫌殺害阿嬤盜領存款、保險金案,24日竟逆轉判他無罪。台中地院認為,「生要見人,死要見屍」,至今未找到阿嬤屍體,殺害時間地點不明。加上檢警扣得4顆牙齒,卻因藥液泡過無法採集DNA,罪證不足情況下,只能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37歲男子阮哲夫96年就讀中正大學時,與同班劉姓女同學交往,劉女卻在返家幫爸爸慶生,回學校後離奇失蹤。劉女家屬15年來仍深信女兒仍活在世上,而當時承辦的彰化警方重啟調查,借提阮男偵訊。但阮男對於關鍵問題應對如流,似乎早已準備一套應付的劇本。不過警方認為恐怕劉女已經遭遇不測。
警方重啟調查期間,意外發現阮男郭姓阿嬤7年前也無故失蹤,懷疑他殺害阿嬤。經前往阮男住處搜索,在骨灰罐內查獲疑似阿嬤的假牙,還發現他涉嫌盜領312萬元存款,並偽簽阿嬤簽名,成功詐得130萬元保險解約金。台中地檢署去年9月將阮男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起訴,建請法院求處死刑。
▲阮男否認殺死阿嬤,法院已無直接證據判他無罪。(圖/翻攝畫面)
台中地院審理時,阮男否認犯行,但被問到殺害阿嬤測謊未過。阮男人在美國的妹妹證稱,哥哥大學畢業後把行李寄回家,阿嬤整理時發現有一個小袋子,裡面裝10多個牙齒。阿嬤失蹤後,她曾問哥哥阿嬤下落,哥哥卻一下說人在中南部,一下說在安養院,還不准她報案,令人起疑。
阮男否認辯說,行李內的牙齒是他的智齒。他承認確實有盜領阿嬤款跟保險金,但否認殺害阿嬤。
全案今日宣判,合議庭認為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找到阿嬤的屍體,也不知道殺害的時間地點。檢警查扣4顆牙齒,經送法醫研究所發現遭不明藥液泡過,無法採集DNA,缺乏直接證據證明阮男殺阿嬤,判他無罪。至於盜領款項,法官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將阮判刑3年6月。阮的媽媽楊婦判6月;林姓女保險員判刑2月。可上訴。而劉姓女大生失蹤16年案,仍有待檢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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