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吳男原想約束室友注意冰箱內過期食物,沒想弄巧成拙還被一狀告上法院。(資料照/記者陳戈攝影)
高雄洗車工吳姓男子與李姓室友合租套房,不過兩人因故發生嫌隙,吳男便處處刁難李男,表示如果冰箱內有過期食品就要拆了他房門,李男心生恐懼告上法院,吳男因此被判罰金8000元定讞,或可以一天1000元計算需易服勞役8天。
判決指出,吳男與李男合租仁武區一處房屋,也是室友關係,不過常常因生活習慣摩擦產生嫌隙,2021年3月30日當天,吳男傳LINE給李男,表示「我再看到冰箱有一個東西過期,我就把你們房間門拆了,我現在看到兩個了,過期了再一個,我就拆門」。
李男收到訊息後心生恐懼向警方辦案,吳男到案說明,訊後依恐嚇罪移送橋檢偵辦,案經簡易庭審理後,認為吳男否認犯行,犯後態度又不佳,也未與李男和解,因此判處拘役20天,若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吳男不服提起上訴,簡易庭在上訴審理期間,兩人達成和解,但審酌吳男曾有詐欺前科,因此改判罰金8000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