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王女在美買房後,不實詐領1萬餘美元房租補助。(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外交部一駐美國亞特蘭大辦事處的王姓女秘書,涉嫌在美國買房子卻詐領房租補助1萬餘美金。檢方認為,王女詐領補助和最高檢察署統一追訴標準的案件性質不同,涉犯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等罪,依法起訴。
根據外交部「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支給規定」,駐外人員或配偶在當地擁自有住宅時,報請每月支給房租補助費為基本數410美金。檢方調查,王女於2018年7月間和丈夫在美國買房,卻在申請時,於申請表上不實勾選「無自有住宅」選項,且檢附資料,自2018年8月起至2019年5月底止,每月詐領1410美元房屋補助,共詐領1萬32.26美元(約合台幣28萬餘元)。
案件偵辦期間,王女辯稱,當時美國的房子還在整理,無法入住,還要照顧幼兒,才會疏忽沒注意到補助規定,沒有詐領意圖,但檢方不採信王女的說法。
高檢署認為,公務員加班費、值班費、差旅費及休假補助等4類,到底檢查機關要以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領財物罪論罪,還是要以刑法詐欺罪論罪,有多種見解,避免偵辦標準不一,日前統一追訴標準,該4類案件皆以普通詐欺論處。
不過北檢認為,王女的犯行與高檢署認定的4大類性質不同,因此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將王女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