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沛妘/台北報導
▲專家稱「下波入境檢疫有望放寬改7天」,陳時中回應,如果疫情穩定的話。(圖/翻攝自CDC)
有鑑於國內本土新冠肺炎疫情趨緩,今(7)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放寬非本國籍商務人士來台、入境檢疫縮為10天;長程航班機組員打完3劑疫苗並滿14天,返台檢疫縮為5+5。對此,有專家指出,針對入境檢疫縮短,觀察這一個月後可能再縮短為7天,指揮官陳時中回應:「有,如果疫情穩定控制住的話,會往下縮短檢疫天數!」
陳時中說明,若將入境檢疫天數10天縮為7天,檢疫風險就會越高,在穩定可控的疫情之下,快篩回報率等等都會列入我們考慮,這關係到我們未來開放邊境速度與安全。
▲今起隔離期滿之民眾應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按時執行2次家用快篩檢測。(圖/指揮中心提供)
另外,指揮中心今(7)日宣布,隔離期滿之民眾應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按時執行2次家用快篩檢測,並配合回報簡訊,違者最高可處30萬罰鍰。
指揮中心說明,為與國際接軌並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天數及入境者居家檢疫天數,自今日零時起(確定病例研判日期、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均縮短為10天,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後接續執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增為2次(第3天、第6-7天各1次),檢測結果透過發送雙向簡訊回報,以即時掌握檢測結果,進行必要之防治措施。
指揮中心提醒,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4款於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執行自主健康管理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配合回復雙向簡訊或接受電話詢問健康情形等必要之關懷追蹤機制,違反相關規定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69條規定,可裁處最高新臺幣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