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雲林報導
▲雲林縣台西鄉長林芬瑩夫婦等4人因涉犯貪汙等罪遭聲押禁見獲准。(圖/翻攝自Google Map)
雲林縣口湖鄉長去年因涉及綠能工程貪污案遭起訴,8日雲林地檢署偵辦台西鄉長林芬瑩夫妻等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並指揮調查局前往各據點搜索,一舉帶回20人偵辦,其中林芬瑩夫妻、沈姓業者及林姓白手套等4人遭聲押禁見獲准。
雲林地檢署指出,8日調查人員兵分多路,一舉搜索台西鄉長林芬瑩夫婦、廠商等人住所、辦公處及鄉公所等13處據點,總計帶回20人偵辦,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林芬瑩夫婦、沈姓廠商及林姓白手套等4人犯罪嫌疑重大,遂向法院聲押禁見。
雲林地檢署表示,鄉長林芬瑩及其丈夫丁文彬,先通過太陽能光電系統業者申請的林帶通行權及道路挖掘許可,再透過林男向業者收取680萬元賄款;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林芬瑩夫婦、沈姓廠商及林姓白手套等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及背信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逃亡、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