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韓團GOT7舉辦台灣演唱會就曾出現退票糾紛。(圖/海樂提供)
海樂影業主辦韓團「GOT7」及藝人辛曉琪「回報以歌」多場巡迴演唱會,因故停止演出,衍生退款爭議。台中市消保官10日表示,目前仍有消費者未收到退款,業者應提供購票觀眾有效聯繫管道,揭示退費進度;消費者若以信用卡購票,可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保護自身權益。
▲辛曉琪「回報以歌」巡迴演唱會台中場去年取消。(記者邱榮吉/攝影)
海樂影業去年主辦歌星辛曉琪《回報以歌》巡迴演唱會,11月間取消台中場演唱會並承諾消費者,會在今年2月底前完成退款,至今業者竟傳出神隱,許多歌迷都還沒收到款項。然而,海樂在前年主辦韓團「GOT7」來台演唱會,後續也遇到類似情形,台中市法制局今天發布警訊。
中市消保官何世杰表示,海樂影業先前停辦韓團GOT7演唱會,就有部分消費者未獲得退款;110年12月又停辦辛曉琪「回報以歌」巡迴演唱會台中場,仍有消費者向市府申訴業者未退票券款項。
何世杰呼籲業者儘速出面處理爭議外,也提醒消費者若以VISA、MASTER信用卡購票者,可在刷卡後540日曆天且業者承諾演出日120日曆天內(請預留發卡行作業期間),提出演唱會停辦及業者承諾退款事證,盡快向發卡銀行申請將該筆消費金額列為「爭議款項」,就有機會獲得退款,有效保護自己權益。
他說,另外,業者是委託年代網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KKTIX」(華娛網路娛樂股份有限公司)等平台業者代收演唱會票款,台中市政府也將函請該等公司協助,一同保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