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據食藥署統計,去年2021年有2572人發生食物中毒(圖/翻攝自pixabay)
春分,天氣將逐漸回暖,但食物卻可能因為在室溫久放而變質,據食藥署統計,去年2021年有2572人發生食物中毒,當中有1595位是食物細菌滋生造成的食物中毒。天氣回暖,也會讓細菌更好孳生,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表示,食物中毒輕者腸胃炎、重則可能菌血症,引發器官衰竭甚至死亡。
據食藥署統計,去年國內有2572人發生食物中毒,當中有370例 是吃水產品中毒、肉類加工品有238件、蔬果及其加工品有24件、另有1020人是吃桶餐盒餐等便當、134位是吃複合調理食物所發生食物中毒。
食藥署統計也發現,去年2575位食物中毒者中,有1595人是因為細菌感染所導致,當中腸炎弧菌有166件、沙門氏桿菌有374件、金黃色葡萄球菌有532件,仙人掌桿菌有1092件、另外也有232件是因為其它細菌感染所導致的食物中毒。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表示,過去醫學上將7℃到60℃的溫度範圍,稱作容易讓微生物迅速孳生的「危險溫度」,在夏天無論食物或飲料最好在1小時內吃完,冬天建議要2小時吃完,春分期間氣溫介於兩者,也建議食物要在1~2小時內吃完。若吃不完,應趕緊將食物放到冰箱。
顏宗海表示,有些民眾會將吃剩的菜,從冰箱拿出來隔天加熱再吃,建議重新加熱的溫度也至少要高於70℃以上,確保高於危險溫度才能安心食用。
春分要食的安全,顏宗海也建議廚房應遵守完整的SOP,避免處理生食的沾版刀子與熟食共用;在溫暖的天氣,若沒有高溫殺菌,仍有細菌滋生疑慮,也建議少吃生食。
▲據食藥署統計,去年2021年有2572人發生食物中毒(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