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針對兵役役期是否延長,國防部長邱國正今(23)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詢時表示,國防部已編成專案小組進行研議,今年一定會提出報告。(資料照)
俄烏戰爭持續延燒,引發國內民眾危機意識,國軍義務役是否延長役期,備受各界討論。對於目前民意傾向役期延長至一年,國防部長邱國正今(23)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詢時表示,國防部已編成專案小組進行研議,今年一定會提出報告,但施行日期依照規定需公告1年後再推動,而此事他不打算透過「修法」來達成。
俄烏戰爭情勢嚴峻,引發國人對改革兵役制度的高度關注,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昨(22)日公布民調顯示,七成七認為現行役男只須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並不合理,一成五認為合理。另外,七成六同意台灣役男服役至少要一年才合理,一成八不同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分析,這項發現傳達了一個非常清晰的訊息,那就是,現行台灣役男四個月軍事訓練期改成一年,已經是社會共識。
邱國正今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詢,朝野立委紛紛詢問是否延長役期。國民黨立委溫玉霞質詢時表示,國防部是否針對調整兵役制度做研究?今年會不會實施?邱國正回應,國防部沒有接到任何指令,要求訂個目標,目前仍在研擬的階段,今年一定會有結果,一定會提出報告。至於施行的日期,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公告1年後再推動。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則提醒,軍事訓練役若要延長,恐怕需要修法,因為法定軍事訓練役就是4個月,要延長就要修法。但邱國正回應,不準備修法,因為過程太冗長。羅致政強調,不修法只有兩個選擇,軍事訓練役維持四個月,只能回復義務役役期1年。邱國正肯定此事。
國民黨江啟臣追問,邱國正的說法等於是實質恢復徵兵,因為法律上已經有了,另個問題要考慮的是,這些員額是加在現有21.5萬人上,或在這個員額外,總額會不會變?當4個月改成1年也叫軍事訓練役時,實際上是不加在21.5萬員額中;要擴軍,就要修法。邱國正回應,都在研議中,國防部已編成專案小組,「研議很快」,但公告以後要1年實施。
《兵役法》第16條規定,常備兵役區分為3類:現役為以徵兵及齡男子,經徵兵檢查合格於除役前,徵集入營服之,為期1年,期滿退伍;軍事訓練為經徵兵檢查合格男子於除役前,徵集入營接受4個月以內軍事訓練,期滿結訓;後備役為以現役期滿退伍或軍事訓練結訓者服之,至除役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