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表示,除非役期延長超過1年才有修法問題。(資料照/記者黎冠志攝影)
各界關注現行4個月軍事訓練役期是否延長,行政院今天表示,役期不是說延就延,相關強化訓練與配套都要有所因應跟籌劃,目前尚未定案,但依法除非役期延長超過1年才有修法問題。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今天主持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俄烏戰爭之際,台灣戰力、兵源確實有檢討空間,國防部正參考各界意見評估是否延長與如何延長。
他表示,在不對稱作戰建軍思維下,役期長度調整、訓練強度等都需要評估,不是單純說延就延,相關訓練的強化與配套都要有所因應跟籌劃;過往4個月訓練造成年輕人等待期過長,一畢業要等上大半年,其實也等於花了1年時間,影響這些人的就業。
羅秉成說,依現行規定,兵役最長為1年,經公告後可以在1年內做調節,而過去十幾年來,規定是替代役以外的常備義務役為4個月軍事訓練,按照現在法律授權,除非役期延長超過1年才有修法問題。
至於役期延長方案相關程序,他表示,國防部要會同內政部報行政院核定,並於核定1年後實施。
羅秉成指出,兵役制度對大家生涯規劃的影響是存在的,需要多方、跨部會與社會對話,目前尚未定案,如果定案會儘快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