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去年爆發黑心豆芽菜案,南市仁德區一家地下工廠為了增加賣相,10年來都使用了工業漂白劑「保險粉」來漂白豆芽菜,該案經最高法院審理認定,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判邱姓負責人8月徒刑,並可易科罰金48萬元。
▲豆芽菜。 (圖/Open Grid Scheduler,flickr CC License)
根據《中國時報》的報導,最高法院表示,邱姓負責人雖然違法在豆芽菜裡添加保險粉(低亞硫酸鈉),但經過檢驗發現,浸泡保險粉的豆芽菜經過清洗、揮發後,較不會危害人體安全,待消費者買回家後,保險粉也幾乎揮發殆盡,且衛福部的發函也指出,無法確定保險粉對人體健康危害情形,因此,法院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判邱姓負責人8月徒刑,與每日2000元罰金。
據了解,邱姓負責人在出貨前,會先將豆芽菜浸泡在加有保險粉的水槽機中,然後將豆芽銷售至台南、高雄等地的傳統市場或國小,但直到去年台南市衛生局才查獲這間黑心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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