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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出手嚴抓炒房!投資客哭了 賺1百萬就課42萬稅金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財政部針對預售屋轉售課稅認定加嚴。(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財政部針對預售屋轉售課稅認定加嚴。(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內政部的花式打炒房尚未通過,財政部國稅局率先出手加嚴成本認定,舉例來說,1000萬總價的「預售屋換約」,假設獲利100萬,房地合一稅原本僅需繳納約31.5萬,現在則需約繳納42.3萬。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財部這樣的做法,可避免投客小賺就跑、短線炒作,有助於穩定市場交易。

曾敬德指出,原本的預售屋房地合一稅課稅方式,是以總價3%或30萬取其低當作成本;加嚴認定後,只認定已付款項加上獲利的3%作為成本,對於自售或仲介費用不到30萬元的個案,要繳的稅變得更多。

舉例來說,購買1000萬元的預售案,已經支付給建商100萬元的款項,換約轉手獲利100萬元,若不提供費用證明,45%的房地合一稅率下,原本要繳31.5萬元的房地合一稅,現在則要繳42.3萬元的房地合一稅。

曾敬德指出,根據官方統計,過去預售換約房地合一稅適用20%以下稅率、加上賠本賣屋免課稅案件合計3006件,平均每件課稅金額僅2329元。

由於過去一段時間房價有一定漲幅,預售換約不太可能出現賠售狀況,應該有些案子利用30萬的節稅空間,小賺就跑,因此才出現許多免稅或低稅的案例,此次國稅局對於成本認定加嚴,可有效杜絕市場上利用30萬免稅額的操作空間,

曾敬德進一步說明,此次預售換約房地合一稅費用認定部分,主要針對移轉費用不提出證明文件,過去市場認知是以總價的3%或者30萬取其低,等於有30萬的免稅空間,因此有些投資客利用此空間短線操作。

不過,國稅局新的認定方法,是按已付款項加上獲利的3%,若已付款100萬元,獲利100萬的狀況試算,以前可以有30萬做為費用扣除,現在只能扣除200萬的3%,只剩下6萬塊可以扣除,等於關掉利用3%費用免稅的操作空間。

曾敬德認為,雖然新的認定方式不見得是為了打炒房,但可以看得出各部會都想盡辦法避免市場出現投機空間,預售市場在短期投機退場後,整個市場會漸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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