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江國慶案今(1)日第三度偵結,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人依舊不起訴,讓江家人難以接受,外界也對結果提出質疑。此案從1996年發生至今,將近20年,是台灣司法史上的一樁冤案,也是懸案,至今仍未查出兇手究竟為何人,卻已造成江國慶在內的2人無辜喪命。
▲前國防部長陳肇敏(左)、江媽媽及江國慶照片(右)。
1996年9月12日,在台北市公館的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內,發現一名5歲女童遭人姦殺身亡,陳屍於福利站廁所後方的水溝內,引起社會輿論譁然,要求李登輝總統應迅速破案,時任台北市長陳水扁更限期一個月內破案,於是軍方立即成立「0912專案小組」展開調查。
10月1日,福利站員工及支援士兵接受測謊,結果僅有江國慶一人未通過,同時遺留在現場的衛生紙也疑似驗出他的精液,於是專案小組立即於隔日將江國慶送到禁閉室,進行連續37小時的疲勞訊問和刑求逼供,迫使他承認犯案,並於10月4日寫下自白書,之後軍方就自行宣佈破案。
10月22日江國慶遭軍法起訴,即便他聲稱是遭刑求才承認犯案,仍被判處死刑。這樣的結果在當時引起爭議,甚至有立委召開記者會要求重審,但江國慶仍於隔(1997)年8月遭到槍決,得年21歲。
▲陳肇敏等人須負起賠償責任。
然而此案卻沒有因此落幕,除了江家人之外,許多民間團體也認為此案疑點太多,不斷要求重審。但這一等就是14年,2010年監察院提案糾正國防部,同年6月台中地檢署與特偵組、北檢、刑事局組成專案小組重啟偵查,發現案發現場窗戶上的掌紋與另一名士兵許榮洲吻合,而且衛生紙上沾的也並非江國慶的精液,而是鼻涕、汗水或唾液等體液,而許榮洲在被檢警逮捕後,也坦承犯案。
2011年9月13日,北部地方軍事法院進行再審宣判,江國慶獲判無罪;許榮洲則是遭到起訴,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18年有期徒刑。但令人意外的是,台灣高等法院卻於2013年的二審宣判中,以許榮洲自白反覆、證據不足等理由,改判許榮洲無罪,此案遂成懸案,至今仍未找到兇手。
而今日偵結的案件,則是江家人對當年進行調查和刑求的專案小組提出的告訴,控告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人「殺人罪」,但北檢分別於2011年5月及8月做出不起訴處分,今日第三度偵結,還是以「罪嫌不足、已逾追訴期,且刑求江國慶只是為了破案立功,無殺人犯意。」為由,決定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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