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陳姓女心理師與已婚男教師發生超過20次性行為。(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1名陳姓女心理師,先前與曾姓已婚男老師發生外遇,2人除在住家頂樓、百貨商場等地點性交外,還約其他男子到摩鐵3P,曾妻獲悉後氣憤求償,新北地院判2人應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曾妻主張,2019年間,丈夫因經常心不在焉,照顧小孩時極不耐煩,曾出手毆打大兒子,還多次外出超過2小時,甚至在外過夜不回家,後來她得知丈夫與陳女偷情,並在學校諮商室、教室、廁所、車上及住家客廳等地點性交,還邀約其他男子到摩鐵3P,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
陳女辯稱,2人確實是男女朋友,但僅止於喝咖啡、聊天等互動,並未發生過性行為;曾男坦言,他與陳女發生20次以上的性行為,包括教室、住處、摩鐵及轎車等地點,2人曾約男網友進行3P,還拿出手機拍攝性愛過程,曾男還說,他對自己行為深感愧疚,希望妻子能給他機會修補關係。
法官勘驗2人對話記錄等證據,認為2人確實發生多次性行為,還與男網友進行3P,並拍攝性愛影片,明顯侵害曾妻配偶權,因此判曾男及陳女應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