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蘿莉塔在律師陪同下步入台北地院。(圖/資料照)
女藝人蘿莉塔先前在臉書留言,內容提及「吃別人男友」等字句,事後藝人李沐晴提告毀謗,檢方偵結後起訴蘿莉塔;7日台北地院開庭審理,蘿莉塔反控,李沐晴潑髒水;檢方認為,蘿莉塔為求脫罪傷人,其心惡劣,建請從重量刑。
蘿莉塔庭訊時證稱,當年男友向她承認,曾與李沐晴約會過,兩人發生逾矩之事,她透過關係向對方套話,李沐晴曾親口證實,她合理懷疑李沐晴與前男友發生性行為,先前自己沒有說清楚,而是為了保護已為人母的李沐晴,但李沐晴卻對她潑髒水。
李沐晴則表示,原本認為蘿莉塔道歉就沒事,沒想到對方開庭持續誹謗,蘿莉塔不是年幼無知的人,僅因情傷就傷人無底線,人格相當可怕;李沐晴引用吳淡如的文章,內容提及「社交媒體中的匿名者,常常像得了狂犬病一樣,進入別人家裡亂咬」等字句,希望法官可以重判蘿莉塔。
檢方調查,2020年6月26日,臉書帳號「Alison WaWa Liu」刊登辱罵李沐晴的文章後,蘿莉塔登入自己臉書帳號「Lolita Lee」,並在文章留言回覆「阿哈哈哈她真的就是這樣沒錯ㄟ」等字句。
蘿莉塔接著表示:「哈哈有機會碰面再跟妳說她其他婊婊的事,希望她老公外遇」、「因為她已經吃別人男友&老公很多次,她也應該體會一下女生傷心的感覺,然後她有外遇啊!哈哈哈哈!」
李沐晴認為,蘿莉塔毀人名節,憤而提出告訴,檢察官依法起訴蘿莉塔;台北地院審理期間,2人調解失敗,全案5月12日宣判。
▲檢方對蘿莉塔求處重刑。(圖/翻攝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