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婦人借12萬元給好友,但對方卻遲遲不肯還錢,婦人氣不過,就在對方的LINE個人動態消息頁面留言,怒罵對方是「欠錢不還的豬」,雖然沒指名道姓,但還是被依公然侮辱罪判罰5000元。
▲圖/翻攝Line官網
根據《聯合報》報導,張姓婦人從民國96年開始,先後借了4次錢給一名游姓婦人,一共12萬元,但游婦卻遲遲沒有還錢,張婦氣不過,就到對方的LINE個人動態消息頁面留言怒罵:「欠錢不還,還假清高,前無古人,只有假裝人的豬,欠錢不還的豬」,讓游婦憤而提告。
張婦表示,游婦曾說:「你要怎麼說我、罵我,都沒關係」,況且沒有指名道姓,所以不構成犯罪。但法官認為,是在游婦的LINE個人動態消息頁面留言,且代號指的就是游婦,已經足以辨別留言對象,有損游婦名譽及社會評價,最後依公然侮辱罪判罰張婦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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