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黃男與洪女發生外遇遭判賠17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高雄市1名41歲黃姓消防員,先前與洪姓女子(29歲)發生外遇,洪女不但誘惑黃男不戴套,還在黃妻臨盆當天,要求黃男不得陪產,甚至怒嗆「現在就是要你來陪我」等字句,事後黃妻蒐集15項證據,並對丈夫及洪女提告求償60萬元,法官判2人應連帶賠償17萬元。
據了解,洪女在電子廠工作,進而結識黃姓消防員,2人暗中交往8個月,直到黃妻察覺有異,悄悄查看丈夫通聯記錄,全案才得以曝光;2020年1月間,洪女帶黃男回到住家,兩人發生多次性行為,事後洪女還傳送「被單都被弄髒了…」、「下次試試不要戴」、「想跟你更緊密」等訊息。
同年2月間,黃男在IG發文,指出妻子即將要臨盆,他要前往醫院待產,洪女發現後醋勁大發,隨即傳送「為什麼要發文」、「現在就是要你陪我」、「到底我比較重要還是她比較重要啊」等訊息;洪女曾任性質問:「我是小三嗎?」,黃男則回:「不是!你是我女朋友,以後的老婆。」
黃男與洪女經常相約出遊,洪女還曾前往消防分隊陪黃男值班,兩人交往8個月後,黃妻才發現這段姦情,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法官根據黃妻提出的15項事證,逐一衡量侵權行為輕重,判黃男及洪女應連帶賠償17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