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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主導3400萬搶案 四海幫大哥二審逆轉10年改無罪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郝男(中)一審被判刑10年,二審獲逆轉改判無罪。(圖/資料畫面)

▲郝男(中)一審被判刑10年,二審獲逆轉改判無罪。(圖/資料畫面)

台北市2018年間發生一起3400萬現金搶案。被搶的是名Uber女司機,受託替人運送3400萬元現金到指定地點,卻在下車買鹽酥雞時,遭人持槍連車帶錢搶劫。警方追出幕後主使者疑為四海幫成員,知名新加坡大舞廳股東郝廣民,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郝男10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4日逆轉改判無罪。

根據判決,Uber女駕駛於2018年10月29日,受託在指定地點收去3400萬現金後,開車載送到委託人手上。途中,女駕駛想買份鹹酥雞下車,返回車上時,遭男子王璟澄、林東賢持刀威脅,最後車子、錢通通被搶走。

王男2人落網後,分別被判刑9年、9年6月有期徒刑。其中因林男曾在臉書上抱怨「該給的沒給」,檢警追查出幕後主使疑似就是新加坡大舞廳股東郝廣民,以各100萬元代價,要王男2人行搶。一審郝男因此被依加重強盜罪判刑10年。

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郝男有親自參與犯罪,且相關指述也僅是林男片面之詞,不足證明郝男為主使者。另是否由郝男在事後進行分贓,林男的供詞也前後不一,甚有證人在審理期間翻供,加上檢方並無其他積極證據,因此改判郝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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