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今年報稅,公益出租人的房東會有兩項稅金優惠。(圖/記者陳弋攝影)
5月報稅季節將至,內政部營建署提醒,今年的「公益出租人」有2好康,包括「房屋稅比照自住用稅1.2%」、「租金所得免稅額提高為最高1萬5,000元」,營建署說,歡迎更多房東一同加入,除能有穩定收租來源外,也能合法節稅;房客也能安心承租,共創雙贏。
報稅好康1、房屋稅金計算比照自住住家用稅率1.2%
營建署表示,公益出租人享有房屋稅同自住住家用稅率1.2%的稅賦優惠,相較於一般房東課徵非自住用稅率2.4%以上,至少節省一半的稅金,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後,由政府主動認定公益出租人,房東免申請。如果公益出租人發現房屋稅單沒有課徵最低的自住稅率1.2%,請務必向稅捐單位再確認。
報稅好康2、所得稅租金收入免稅額已提高為最高1萬5,000元
營建署指出,綜合所得稅部分,依住宅法第15條規定,對於出租住宅給租金補貼戶的公益出租人,只要在每年5月申報前一年度所得時,表示自己是符合住宅法第15條的公益出租人,即可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5,000元免稅優惠,還能再扣除必要損耗費用至少43%,將可省下一筆可觀的稅金!
營建署表示,去(110)年6月9日住宅法已修正第15條規定,將原先免稅額度最高1萬元提高到最高1萬5,000元,今(111)年申報去年所得時,需區分2區間申報,去年1至5月租賃所得免稅額度仍為最高1萬元,6至12月才可適用免稅額度最高1萬5,000元。
營建署說,若有意願成為公益出租人,但對於報稅及享有租稅權益仍有所疑問的房東,歡迎撥打稅務問題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另公益出租人持續招募中,相關資訊可到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公益出租人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