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何女投訴,她買到「黃金屋」,但前屋主跟房仲都想甩鍋不負責。(圖/何女提供)
2樓竟特別容易有「黃金噴泉」?何女向《三立新聞網》投訴,「我花1300多萬,買了一間台北市社子島的2樓華廈,簽約過程相當順利,誰知道點交當天,竟發現浴廁湧出『黃金噴泉』、屎味薰天,當天只好不點交,但是卻又已經過戶,真的相當悽慘。」
何女表示,「找人來查看後,才知道,原來2樓的糞管(汙水管)正好有彎曲處,容易阻塞,糞水汙水管淤積,最終從馬桶噴發而出,整個浴廁都是『黃金湧泉』,相當噁心!」
何女說,「屋主部分,將糞管(汙水管)管通了以後,不打算支付其它修繕費用,例如,1樓因2樓糞管阻塞,1樓鄰居浴廁天花板已出現滲漏水現象,初查原因,就是因為糞管受損造成,該項費用前屋主就不願意賠償。」
她還說,「房仲則是退傭後,要我直接提告屋主,似乎沒打算協助修繕。此事一拖再拖、一延再延,如今已經快要半年,導致我依舊在外租屋,還要支付房貸,壓力相當大、時常睡不著,還必須到中醫診所看診,醫師開立了一些安神的藥給我,依舊非常難以入眠。」
▲吳翃毅表示,前屋主與房仲都有修繕之義務與責任。(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比較老舊的公寓與華廈,通常都會將汙水管在2樓做一個轉折,以便連結到化糞池,所以管線如果有淤積或阻塞,容易從2樓的馬桶溢出。
關於何女所遇到的情況,可以同時提告房仲、前屋主,吳翃毅解釋,「前屋主本就有瑕疵擔保之責任,何況何女是點交當天發現瑕疵,前屋主除了解決汙水管阻塞問題之外,受損部分也應處理,例如一樓所遇到的滲漏水,前屋主就應該負責修繕完畢,且提供一年之保固。」
吳翃毅還說,「房仲部分,雖然已經退傭,但此事會發生,也是因房仲公司未盡仲介調查之義務,不應以已退傭為由,推卸責任,加上該房仲有宣傳漏水保固,亦屬於契約的一部份,更應積極協助修繕,而並非將責任推諉至前屋主,一概撇清。」
吳翃毅建議,購屋族想避免此類問題,無論是否購買2樓,看屋時,就要先沖一下馬桶,測試沖水是否順暢、力道是否足夠,倘若不足,就有可能開始已經有阻塞的現象,此時就必須先請原屋主通汙水管,修繕完畢再行簽約較有保障。
除了屋內測試,他還建議,可以先跟樓下鄰居按個電鈴,巡視樓下鄰居家中的廚房、陽台、浴室等處,是否有滲漏水的問題,所有問題,皆可要求屋主一併修繕完畢,再行購買,才能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