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厚瑄/綜合報導
▲勇士球星格林(Draymond Green)。(資料圖/翻攝自勇士推特)
勇士2日在季後賽次輪首戰以117:116險勝灰熊,然而勇士三巨頭之一的明星大前鋒格林(Draymond Green),此役卻因為第二節一次對灰熊前鋒Brandon Clarke二級惡意犯規遭驅逐出場,裁判賽後雖然解釋判罰格林的理由,是因為「非必要且過度意圖的接觸」,不過這樣的說法似乎很難令外界接受,許多球星都紛紛力挺格林、砲轟裁判判決。
勇士大將格林在次節1分18秒,一次灰熊隊進攻時,為了阻止Clarke上籃,格林右手先擊中他的臉部,隨後又扯到他的球衣,讓克拉克在空中失去重心,雖然格林最後用另一手扶Clarke,避免對手直接面部著地,但裁判經影片回放後,決定升級成二級惡意犯規,格林也遭到驅逐出場。
執法主審Kane Fitzgerald賽後解釋將格林升級成二級惡意犯的原因,是因為他的動作是非必要且有過度意圖的,Fitzgerald也表示格林會被吹是二級惡犯的關鍵因素,他說:「首先就是因為格林的手在空中與對方的臉明顯的接觸,其次他拉扯Clarke球衣使對方重摔倒地,這動作非常不必要也很過份,且很容易就會造成球員受傷,所以最後才會升級為二級惡意犯規。」
不過這說法不但勇士隊不買帳,NBA球星和幾位傳奇名將,也都紛紛在社群媒體上發文,質疑裁判判決。爵士球星米契爾(Donovan Mitchell)寫到「你跟我說這是二級惡意犯規?」《美聯社》資深記者Tim Reynolds則表示「這根本就不是二級惡意犯規阿,我的天啊!」前鵜鶘主帥Stan Van Gundy也在他的貼文下回應道「我完全同意!」
而湖人名宿魔術強森(Magic Johnson)賽後也評論道:「勇士和灰熊打出了一場非常棒的一場比賽!勇士在沒有格林的情況下還能取勝,但就我看來,格林真的不應該被驅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