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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婚後罹癌將逝!憂前任妻兒分房產 狠砸21萬先送現任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H男擔憂現任妻與前妻兒女產生遺產糾紛,將房產直接贈與現任妻。(示意圖/翻攝自免費pexels圖庫)

▲H男擔憂現任妻與前妻兒女產生遺產糾紛,將房產直接贈與現任妻。(示意圖/翻攝自免費pexels圖庫)

現代人離婚、再婚已成常態,但財產繼承上,就容易出現問題。新北市H男(化名),擔憂自己去世後,現任的妻子,必須面臨與前妻所生的兒女共同繼承房產的問題,狠下心直接贈與給現任妻子,不過,就必須多繳納21萬稅金的。

新北市H男多年前與前妻離婚,前妻帶著小孩再婚,H男後來也再娶,雖然H男與前妻的小孩,讓H男依舊有與小孩聯繫,但畢竟各有家庭,自然生活上與前妻幾乎已沒有聯繫。

H男與現任妻子攜下無子女,兩人世界的生活倒也愜意,不過,H男近年不幸罹癌,不僅須面對病魔的折磨,或許感到自己可能不久於人世,黃男開始規劃財產分配,於是將房產直接轉贈於現任妻子,繳交了契稅3萬、印花稅及代書費6萬。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其實H男若不提前移轉,待逝世後,依台灣現行稅法,遺產免稅額達1333萬,且遺產繼承免徵土增稅、契稅。

不過,由於H男與前妻有小孩,倘若用繼承方式,不動產將由現任妻子以及前任妻子所生的小孩共同繼承,但H男提前贈與後,除了已經繳交的契稅3萬、印花稅及代書費6萬,未來H男現任妻子,倘若出售房子,還必須繳交15萬土增稅。

鄭文在說,其實H男的做法,最終必須多繳納21萬稅金,但或許他考量到兩個家庭生活不該過多牽扯,提早做了這樣的規劃,避免後續爭議。在離婚、再婚已成常態的社會下,或許H先生的做法,可以讓許多人做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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