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威亘、張乃峻/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汽車駕駛行經萬大路、左轉莒光路時,被警察開了一張違規左轉紅單,他氣得錄影蒐證和員警理論。因為這個路段平日傍晚5點到7點禁止汽車左轉,問題是駕駛左轉的時間,就剛好落在晚間7點前後,駕駛認為已經超過7點可以轉了,不過警方卻堅持他是6點57分左轉的,到底時間上認定誰說的算呢?
▲警方堅持開單。(圖/翻攝自Youtube)
駕駛:「你跟我講說差了3分鐘,你要開我罰單對不對。」員警:「那你現在的錶...那個車上...」駕駛:「為什麼我一定要參考那個錶啦?」就差3分鐘,駕駛被警方認定違規左轉。
▲駕駛被警方認定違規左轉要開單。(圖/翻攝自Youtube)
員警:「我把他攔下來的時候,我看他車內是(6點)57分,他從我旁邊過來的時候,也差不多58分那邊吧!」民眾:「我看手錶就7點了。」警民路邊爭執,駕駛拿出手機蒐證錄影,員警壓抑情緒,手上的筆沒有停下。
▲警民路邊爭執。(圖/翻攝自Youtube)
駕駛:「你確定要開是不是?你就講個是或不是。」員警:「是。」駕駛:「好,那我要申訴你。」出現爭議的地點就在台北市萬大路,晚間5點到7點禁止左轉莒光路,警方就是在7點上下的時間認為駕駛違規轉彎,不過駕駛堅稱他的手錶已經超過7點。
▲不過駕駛堅稱他的手錶已經超過7點。(圖/翻攝自YouTube)
記者張乃峻:「出現爭議的地點在台北市萬大路,晚間5點到7點禁止左轉莒光路,當時員警就是在7點上下的時間,對違規左轉的駕駛開單,但駕駛堅稱他手上的錶已經超過晚上7點。」
▲出現爭議的地點在台北市萬大路。
遭開單駕駛表示:「因為我的錶明明就已經超過7點,還要開我罰單,但是今天道理就在這。」汽、機車被警方攔下開罰,時間究竟誰說的算?警方坦言為了避免2、3分鐘的誤差空間,碰上違規,員警多半柔性勸導。
▲駕駛堅稱他手上的錶已經超過晚上7點。
萬華交通分隊長黃宗斌說:「以這個手機的時間,或是我們出勤前使用的一些告發的掌電部分,都是有經過時間的校正,所以說,以這樣的時間為基準,應該是沒有任何的問題。」假如駕駛下次碰到類似情況,當下不妨直接拿起電話撥117報時專線,比較沒有爭議。
▲萬華交通分隊長黃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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