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彰化報導
▲陳男不滿愛犬遭鄰居比特犬咬死,持刀殺害比特犬遭法官判刑。(圖/示意圖 非當事犬 資料畫面)
彰化一名55歲陳姓男子,因房客飼養的比特犬「阿諾」,咬死自己飼養7年的愛犬「小黑」,因此怒持開山刀刺死比特犬,事後陳男被依違反動保法判處拘役50天併科罰金20萬,陳男認為他雖有拿刀刺比特犬,但不足以致命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比特犬內臟明顯外露,導致器官功能喪失導致死亡,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判決書指出,去年4月間,陳男因不滿愛犬遭阿諾咬死,氣憤許久,當天清晨6點多手持開山刀劃刺阿諾的腹部,使得阿諾內臟外露,導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而死亡,阿諾飼主事後向警方報案。
不過陳男到案後供稱,當時有拜託他們趕快將阿諾送醫,但都沒有人要送醫,否認有要將阿諾致死。法官認為阿諾到院前已經死亡,腹部遭利器割傷、內臟外露,傷口範圍從腹部延伸到背部,而當下飼主家人已經報警,並非陳男所稱要求飼主處裡但飼主卻遲不處理的情形。
法官審酌,陳男所飼養愛犬遭咬死,不思以理性、平和態度,與飼主溝通,無視於動保法以開山刀畫刺阿諾腹部造成死亡,罔顧輕蔑動物生命,實屬不該,考量目的、手段、所生損害,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拘役50天併科罰金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