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陳男疑因不滿妻子申請保護令,竟在凌晨縱火燒屋。(圖/翻攝畫面)
台南67歲的陳姓男子疑因不滿妻女不給生活費,妻子又申請保護令,19日凌晨竟前往妻女的租屋處,在前後門潑灑汽油縱火,被發現後出手施暴逃逸,妻女及2歲外孫險些葬生火海,警方循線將他逮捕到案,台南地院今(20)日召開羈押庭,裁定羈押。
台南地院審酌,陳男持先前準備的2桶汽油在凌晨3時許,分別潑灑於妻女住處前、後門,再陸續點火燃燒,妻女見發生火警,準備從前門逃離火場時,陳男還出手毆打逃離,最後由警方循線逮捕到案。
▲陳男涉嫌在妻女的租屋處縱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圖/翻攝畫面)
台南地院指出,陳男坦承購買汽油放火燒毀妻女及外孫目前所住的平房及出手施暴,辯稱沒有殺人犯意,但陳男明知遭燃燒的住宅有人居用,竟在深夜休息,警戒心較低的時段放火,且前後門都潑灑汽油放火,企圖阻礙逃生,不採信陳男說法。
台南地院表示,陳男涉犯放火、殺人未遂及傷害罪的犯嫌重大,且否認殺人未遂罪犯行,供詞避重就輕,規避刑責意圖明顯,加上他犯案後逃匿無蹤,足認有逃亡之虞,另外有事實足認陳男有反覆實行放火、殺人罪的高度可能性,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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