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天虹科技副總羅偉瑞撞死騎士,新埔分局長(白衣者)受託到派出所「關切」。(圖/新竹縣警局提供)
新竹縣天虹科技副總羅偉瑞這個月18日雙黃線違規左轉,意外撞死上班途中、直行的戴姓騎士,事發後家屬到派出所做筆錄,但現場卻有新埔分局長林英煌到場作陪,引來家屬質疑「背後有高人」,甚至新竹縣警察局公關室還替肇事的羅偉瑞「代轉」聲明稿至媒體群組,儼然像在替加害人發聲,面對外界止不住的怒悔,新竹縣警察局經過一週的調查,針對新竹縣警察局副局長、新埔分局長,以及公共關係科科長進行懲處,並且還原經過。
新竹縣警局督察長王立德表示,新埔分局長林英煌20日受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吳仁志所託,陪同羅偉瑞製作筆錄,縣警局調閱監視器影音、並訪談相關人員後發現,分局長林英煌20日當天輪休,過程中未曾與死者家屬接觸,亦未干涉員警辦案,惟所為仍欠周詳,致社會大眾觀感不佳,予以行政懲處記申誡一支。
針對製作筆錄爭議部分,王立德指出,縣警局也檢視派出所駐地監視器影音,承辦員警並未詢問家屬死者有無自殺傾向,依內政部警政署所律訂之交通事故筆錄格式,就死者「是否有生病?是否因生病服用藥物?」等情形進行釐清,尚無不當。
▲天虹科技副總羅偉瑞(白衣者)至派出所做筆錄。(圖/新竹縣警局提供)
另外,縣警局副局長許豐統授意公關科,將羅偉瑞的聲明稿傳至媒體群組,引起非議、影響警譽,認為許豐統監督不周,予以「劣跡註記」、公關科長嚴永銘思慮未周,誤以公務群組發布,申誡一次。
新竹縣警察局幹部懲處名單:
1、分局長林英煌,處事不當,影響警譽,經查屬實,依據「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6條第4款規定處事不當,影響警譽」,核予申誡一次處分,以資警惕。
2、公共關係科長嚴永銘,失慮欠周,指衍生負面輿情,影響警譽,建議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6條第4款「處事不當,影響警譽」予以申誡一次,以資警惕。
3、公共關係科業管副局長許豐統監督不周,爱予劣蹟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