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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50萬!北市男撿屍女網友 和解金付6成耍賴被判刑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高男撿屍女網友,事後僅給付30萬元就消失。(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高男撿屍女網友,事後僅給付30萬元就消失。(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北市1名高姓男子,先前與女網友小萱(化名)相約夜店狂歡,結束後小萱酒醉意識不清,他假意護送對方回家,卻趁機性侵得逞;事後他想與小萱私了,雙方以50萬元達成和解,但高男支付30萬元後耍賴,小萱憤而提出告訴;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高男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0年6月間,高男利用交友平台結識小萱,隔月25日,高男、小萱及其3名女性友人一同前往信義區夜店喝酒,隔日凌晨時分,高男見小萱不勝酒力醉倒,隨即招攬計程車送她回家,再趁機性侵小萱得逞。

同年8月10日,小萱不甘平白受辱,與高男相約京站咖啡廳談判,高男允諾賠償50萬元,並在和解書上簽字蓋章;事後高男僅給付30萬元,隨即置之不理,小萱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高男被依乘機性交罪嫌起訴。

高男應訊時坦承犯行,小萱拿出和解書、保密協議等證物,法官認為,高男利用小萱酒醉性侵得逞,行為極不可取,應受一定程度非難;但他陸續給付30萬元,犯後坦承犯行,今年4月19日及25日又給付剩下的20萬元,因此得以酌減其刑。

小萱證稱,高男給付30萬元後,態度變得不好,人也不知去向,沒有給她一個交代,當初講好的事情就應該履行,如果有困難亦應主動提出,而不是直接消失,雖然高男可以減刑,但不宜緩刑,遂依乘機性交罪判高男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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