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陳慈鈴報導
▲司法院嚴正澄清,「司法博物館不是防殭破口!」(圖/記者陳慈鈴攝)
台南美術館將於今年6月25日開啟《亞洲的地獄與幽魂》特展,館方於12日PO出極為逼真的展品後立即引起熱議,造成未展先轟動的場面,部分民眾也因此感到「擔憂」。對此,館方不僅祭出「佛經」,更有不少人針對展館位置進行探討,像是有人就發現展館周遭有19間廟宇鎮壓等。司法院也在昨(15)日晚間跟上「南美館殭屍展」風潮,還特別說,「司法博物館不是防殭破口!」
司法院15日傍晚在臉書表示,臺南市美術館 Tainan Art Museum 即將開展的《亞洲的地獄與幽魂》特展,引發了民眾恐慌,因為深怕午夜時分,展間裡殭屍的眼光好似星星發光一樣,又重新活了過來。司法院提到,雖然許多意見領袖聲稱南美館周邊有著19間廟宇,有著天兵天將包圍網,呼籲民眾不必擔心,不過,「還是提醒大家天助自助者,保持防衛意識,在面對殭屍襲來時,更能夠保障自身安全。」
▲司法院反駁「司法博物館那裡是破口」的言論。(圖/翻攝自司法院臉書)
司法院指出,「如果你擔心守衛家園攻擊殭屍會犯罪,讓阿司來幫你分析分析。」分析內容,整理如下。
1.用三昧真火燒殭屍,有可能構成殺人罪?
司法院表示,要構成殺人罪的前提是,殺的客體是「人」,而殭屍如果還是人,那麼殺殭屍的行為,就是殺人罪;如果認為殭屍已經死亡,只是一團會行走的肉塊,那麼就不會構成殺人罪。阿司介紹過,關於死亡的認定,法律學說、實務乃至醫學上有不同的看法,但法律原則上可以分為「心肺功能喪失說」及「腦死說」二個大類(複習死亡的定義:https://reurl.cc/OAgbzy)。
司法院指出,而觀諸南美館的殭屍,都是已經沒有呼吸、心跳,且腦幹功能喪失,而且這些傳統亞洲殭屍們也只是一群沒有感情的食肉機器,不像西洋殭屍在被爆頭後就停止動作,看起來亞洲殭屍的運作並不需要透過大腦,「因此無論是採哪一種認定方式,他們就是一群屍體,『殺殭屍』的行為並不會觸犯殺人罪。」
2.用三昧真火燒殭屍,會構成毀損屍體罪嗎?
司法院表示,根據刑法第247條第1項規定:「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對抗這些嗜血機器,雖然客觀上有損壞屍體的行為,但民眾還是可以主張阻卻違法事由。一般認為,假設這些殭屍是受他人控制,殭屍追人、咬人就是不法侵害,我們可以主張「正當防衛」;但倘若這些殭屍是「自己」來咬人的,那麼由於殭屍不是人,也就不是「不法侵害」的主體,這時候的情形則屬於「緊急避難」。
因此,司法院認為,「面對這種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正處於緊急危難之際,拿起武器攻擊殭屍就對了!」不過,司法院提醒,殭屍在美術館裡好端端地當展品沒有咬人,若跑去惡意破壞可是不能主張阻卻違法的喔!
3.司法博物館不是防殭破口!
司法院針對有民眾指摘「照這個聯境防禦來看,殭屍會朝南邊跳,司法博物館那裡是破口。」提出嚴正反駁。司法院指出,「司法博物館」建築本身使用許多石柱支撐建物,因此可以輕易地藉由石柱編織出複雜的墨斗陣抵禦殭屍。除此之外,隱藏的貓道更可容納多位勇士,透過遠程攻擊的方式突襲殭屍。更何況,還有從日本時期便保留迄今的拘留室,更可將殭屍安全穩妥地關押於此,因此司法博物館的設計易守難攻,可以妥善防衛臺南美術館南方之防線。如果不相信的話,有空可以到司法博物館逛逛。
【司法博物館的拘留室已準備好迎接各路殭屍!】
參觀地點:國定古蹟臺南地方法院(台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307號))
開放時間:週二至週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相關公告參見參觀管理要點(https://reurl.cc/q10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