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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扁小子」哽咽感謝詐欺不必被強制工作 求法官判無罪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黃琪認為「詐欺犯強制工作」刑罰被宣告違憲,是國家給他的恩典。(圖/中央社)

▲黃琪認為「詐欺犯強制工作」刑罰被宣告違憲,是國家給他的恩典。(圖/中央社)

「騙扁小子」黃琪(本名:黃照岡)從10幾歲騙到成了大叔,官司纏身。因被控假冒國泰集團千金、香港首富李嘉誠秘書、台大校長助理和藝人張清芳前夫等身分,詐騙口罩、訴訟費、病房等,一審被判1年4月、1年2月有期徒刑,需強制工作3年。二審高等法院開庭,黃琪仍否認犯案,且哽咽表示詐欺犯強制工作被宣告違憲,是「國家給他機會」,希望法官判他無罪。全案將於8月25日宣判。

黃琪16歲時因替前總統陳水扁算塔羅牌而爆紅,但根本就是詐欺慣犯,官司多到連中國網友都知道這號人物,卻仍持續行騙,包括假冒藝人張清芳的前夫宋學仁,向台大醫學院院長楊泮池的助理喬病房;假冒香港首富李嘉誠的秘書,詐騙口罩大廠中衛;甚至自稱自己是律師,詐騙貴婦投資款2317萬餘元。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洗錢、偽造文書、違反公司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處黃棋1年4月有期徒刑,另1年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二審高等法院17日開庭,黃琪當庭哽咽,否認詐騙貴婦,也撤回1年2月得易科罰金部分的上訴,因此該部分定讞。他強調,大法官日前對於詐欺犯必須強制工作的刑罰宣告違憲,就是國家給他的恩典、國家給他的機會,他不會辜負,會做個「不給國家帶來害處、麻煩的人」,一切會重新開始,因此「我做錯的,願意接受處罰,否則,希望司法判他無罪。」

檢方認為,黃琪多年來一再利用名人、有權力之人的身分行騙,被抓了還繼續騙,根本沒有學到教訓,還繼續狡辯,因為刑度都判太輕,不應該再繼續輕判,建請法官應從重量刑。審判長則在庭結束前,要黃琪記得自己在法庭上說過的話,諭知全案8月25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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