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鄭男借不到錢拿刀刺弟,最後弟弟反而幫哥哥求情。(示意圖/Pixabay)
高雄鄭姓男子長期受到親弟接濟,經常沒錢就伸手要,鄭男某次又跟親弟要了7萬元被拒絕,竟然當著親弟女兒的眼前拔刀刺傷對方背部,沒想到親弟事後還向法官說情,表示哥哥不是故意的,也沒有殺人的意思,因此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鄭男3年徒刑。
判決指出,2021年7月14日當天,鄭男在大寮區民義街的一處停車場等弟弟回家,半小時後弟弟停好車隨即開口借7萬,但弟弟已經被要錢要到受不了因此拒絕,鄭男隨後勃然大怒,不管弟弟身邊還有姪女在,竟然拿起水果刀朝弟弟的背部刺去,弟弟為了保護女兒不要受到傷害,雖然背部被刺2刀仍然將鄭男壓倒在地,警方獲報前來,訊後依殺人未遂罪移送。
鄭男在庭審時宣稱,弟弟不借他錢還罵人,他一氣之下才會拿起水果刀教訓他,沒有要殺他的意思,不過弟弟反而當庭替哥哥說明,表示兄弟間沒有糾紛,且之前借錢的時候並沒有帶刀,這次拒絕他被拒也不是有意要傷害,也就是要錢而已,且哥哥從小的個性就是這樣。
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鄭男3年徒刑,但鄭男不符要求輕判,但檢方同時也認為鄭男已犯下了殺人未遂,也提出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酌案情及原審判決後,認為罪名及刑度並無不妥,因此兩方上訴都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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