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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權貴家中都會有多名家妓。(圖/翻攝微博)
古代封建社會裡,男人是最為主要勞動力,更是保家衛國的軍人,為了快速繁衍後代便發展成一夫多妻制,只要口袋夠深,除了正房之外,男人都可以娶多房妾室,不過既然權貴們都已擁有了三妻四妾,又為何還要養家妓?
事實上,古代大戶人家都會從民間買來一些姿色好的女子,學習跳舞、唱歌、唱劇等,目的是為了供他們的主人消遣娛樂。不過這些家妓地位很低,毫無人身自由,是屬於主人的私有物品,甚至不如勞役的丫鬟。
▲家妓往往都被當成「物品」,主人可以隨意支配。(圖/翻攝微博)
這些家妓在主人眼裡只是一件物品,他們的主人可以隨意支配,不僅要供他們的主人享樂,若有重要人物看上了那個家妓,家妓就像物品一樣被送人。據史料記載,戰國時期的呂不韋就曾經養了很多家妓,供自己消遣作樂,兩漢時期養家妓甚至是一種社會風尚。另外,養家妓也是身顯赫的一種象徵,若家中養的家妓越多即代表越有錢,便可彰顯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