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地院審理後,裁定收押11人,分別是4名員警、6名代辦業者和1名檢驗員。(圖/資料畫面)
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桃園、新竹三地員警涉嫌收賄案,9名員警配合業者鑽法規漏洞開立假紅單,讓吊扣牌照處分變成吊銷,再利用重新領牌的手法讓車輛得以重新上路,初步調查共有800多件未懸掛車牌告發案件。檢警21日約談9名警員在內的38名被告,經複訊後,聲押7名員警、代辦業者及檢驗員共14人;新北地院審理後,收押禁見11人,分別是4名員警、6名代辦業者和1名檢驗員,其餘3名員警以新台幣5萬至10萬元交保。
據了解,新北市警局110年10月1日就接獲民眾檢舉,隨即報請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當時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5名警員,疑似跟租賃、代檢業者合作,鑽法規漏洞開立假紅單,讓吊扣牌照處分變成吊銷,再利用重新領牌的手法讓車輛得以繼續上路,而業者則論件支付警員數萬元酬勞,經調查後發現5名警員經手800多件未懸掛車牌告發案件。
檢方調查後發現,有新北、桃園及新竹的員警,開立虛偽不實的舉發單,讓牌照被吊銷,原吊扣處分失效,藉此手法鑽「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漏洞,車主僅須繳交通違規罰鍰,並透過行賄檢驗人員讓驗車過關,領取新牌照上路。
新北檢21日指揮調查局、警政署、新北市警局搜索,約談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樹林派出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警備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六家派出所的9名警員在內的38名被告,以及41名證人;經檢察官複訊後,6名業者、1名代檢廠、7名警員等14人遭聲押。
新北地院22日與今天(23日)凌晨開庭審理,裁定收押11人,分別是4名員警、6名代辦業者和1名檢驗員,其餘3名員警以新台幣5萬至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