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邱男遭移送。(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新店地區頭痛人物「煙火哥」邱銘祥,不滿藍姓女子與其女友發生交通糾紛,竟屢次在半夜時分,前往藍女住家施放煙火,甚至對藍女潑灑穢物、逼車,遭法院判刑10月,賠償24萬元;邱男卻未能記取教訓,仍時常半夜放炮,檢警近日蒐集邱男相關犯罪事證時,正巧發現他又準備置放炮竹,隨即將他攔下,起獲大量爆竹煙火,訊後將他移送法辦,檢方複訊後認定他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共危險》向台北地院聲押,今晨裁准羈押。
據悉,邱男2019年間與女友到宜蘭梅花湖遊玩時,女友駕駛的電動車,與一名家住新店地區的藍姓女子發生碰撞,邱男不滿對方索賠過高,便開始不斷騷擾藍女,從傳簡訊、將藍女的臉書照變造後,加上不雅字句,上傳到臉書外,張貼對方確診違規傳單,更時常跑到藍女新店住處施放煙火,甚至朝她潑糞、逼車。
▲邱男案夜燃放煙火。(圖/翻攝畫面)
台北地院法官日前判他10月徒刑,並認定邱男已造成藍女精神焦慮、憂鬱,判賠24萬元,但邱男依舊不知悔改,半夜時分仍屢次聽到他施放鞭炮所帶來的巨大噪音,近3年來已成為新店居民的夢魘。
檢警近日蒐集邱男相關犯罪事證時,前天(28日)正準備執行拘提搜索時,正巧發現邱男駕車前往新店寶興便道正準備置放炮竹,警方為求人車往來安全,隨即將他攔下執行搜索,查獲煙火管1支、煙火5管、爆竹(大龍炮)2綑、六連發煙火1組等物;另外在呂姓同夥住處搜到爆裂物1組、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做案手機等證物,全案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在邱男包包內查扣相關爆裂物。(圖/翻攝畫面)
檢方複訊後認定邱男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共危險》等罪嫌,且有反覆實施之餘,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北院今天(30日)清晨裁准羈押;至於呂姓同夥,檢方則諭令10萬元交保。
▲「煙火哥」邱姓男子遭羈押。(資料照/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