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佩玟/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貪污案今一審宣判結果出爐,其中趙正宇財產來源不明無罪。
立委集體涉貪今(6)日宣判,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10年徒刑、廖國棟8年6月徒刑、陳超明7年8月徒刑、前立委徐永明7年4月徒刑。趙正宇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對此,趙正宇發出聲明表示,今年總算可以陪著家人共度安心的父親節,也可以對女兒說,「你爸爸沒有貪汙,他對得起所有投給他的人。」
趙正宇透過臉書發文,2年前的8月8日是自己被羈押的日子,那天要去開羈押庭前,女兒說回來後要請他吃父親節大餐,因為他受委屈了,而他也對女兒說,若他們不相信自己的無辜的,「今天我大概是回不來了。」說完後母女滿臉淚痕,那個畫面,至今都迴盪在自己腦海中。經過2年漫長的日子,今年總算可以陪著她們,過一個安心的父親節了,也總算可以對女兒說,「你爸爸沒有貪汙,他對得起所有投給他的人。」
趙正宇提到,早在去年12月,對於自己涉及貪污的部分早已不起訴處分確定了,但很多鄉親和民眾到現在可能都還以為有貪汙,這大概就是身為政治人物的原罪,就算你是清白的,只要碰上了官司,不論結果,都再沒有人會相信,哪怕在一開始就已經說明了一切,包括所有的財產來源,但在這裡,還是要謝謝法官們,從無保請回到最終判決,他給了最絕望的人一絲安慰,也希望再沒有人遭遇我所遭遇的一切。
趙正宇說,自己從政以來,一直都謹言慎行,連開會的便當都沒吃過一個,因為很清楚作為一個政治人物對於社會的影響有多大,這也是為什麼持續了十數年的寒冬送暖活動,希望透過自己的行為,讓這個社會有善的循環,而媒體朋友在案情發展中的陸續追蹤,包括確定不起訴時的報導,都讓自己感受到媒體還原真相的認真,其中雖然也有些因誤會而寫錯的報導,只要願意更正,不會用提告來影響新聞的自由。
對於同為政治人物和名嘴的錯誤評論,趙正宇說,一定會用司法手段來捍衛正義,因為他們應該知道輿論對於一個公眾人物的傷害,更應該知道在說任何話之前都應善盡查證義務,他們非但不以身作則,還以傷害他人的手段來獲取名利,「我會用盡我所能來對抗這些不公義。」
最後,對於稅捐稽徵法的部分,趙正宇說,自己一直以為必須作為仲介者為職業,受領的仲介費才需要報稅,而在得知稅法上認定並非如此後,馬上補繳所有稅金,並捐贈一台消防勤務車予桃園市政府,哪怕自己主觀上並無犯意,作為政治人物就應該要熟悉相關法規,透過自我懲罰,希望也能讓民眾引以為誡,在報稅時要更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