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科管局合約書曝光。(圖/翻攝畫面)
新竹市長林智堅遭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爆料,2008年在中華大學發表的碩士論文,涉嫌抄襲同年6月竹科的期末報告書,相似度高達9成,竹科管理局昨天(6日)晚間發布聲明,表示依合約規定,「相關研究報告」智慧財產權歸屬竹科管理局,將函請中華大學提出詳細說明。林智堅今天(7日)也回應,他和老師都有參與計畫,且論文5月就已完成,且在台灣各大學中,老師和學生一起參與研究計畫很常見,絕對不像國民黨說的用國家資源來做論文。
今天一早林智堅率市府一級主管到天公壇上香祈福,並致詞向鄉親辭行。林談到近來論文爭議,表示「講的人要有口德、聽的人要有智慧」,並向鄉親喊話這些「攏黑白講」、「抹黑啦、不要相信」,並要鄉親一定要對他有信心。
林智堅強調,他在5日記者會中,已經把事情說明的相當清楚,昨(6日)也委請律師正式按鈴提告、捍衛清白,國民黨在這一次選舉用這樣潑髒水的方式作為起手式,用抹黑作為選戰主軸和基調,他個人覺得相當遺憾,「違背台灣人民對民主發展的期待,這樣做一定會遭到人民的唾棄」,他也說,這一份科管局委託報告是,在7月份完成,而他論文在5月份完成,6月口試,希望這件事(論文)應該要就此提住。
▲林智堅今再次重申清白。(圖/翻攝畫面)
針對林智堅中華大學論文議題,林智堅幕僚解釋,林智堅的論文早在科管局結案報告前完成,結案報告完成後該著作權才從中華大學讓予科管局,抄襲指控是有子虛烏有。
第一,外界指控林智堅論文抄襲科管局,林智堅幕僚說明,林智堅97年5月完成碩論,開始進行申請口試相關流程,並在97年6月26日完成口試,而科管局在同一天97年6月26日函文給中華大學,要求中華大學修正研究報告並7月5日前交付結案報告。
▲▼科管局當年的合約書與林智堅的論文報告。(圖/翻攝畫面)
根據科管局與中華大學合約書內容,第14條權利及責任指出,中華大學在完成結案報告時,著作權才會移轉到科管局手上。因此,林智堅97年6月26日口試時,他與中華大學研究團隊仍擁有該份報告的相關權利,並無抄襲之虞。
第二,外界指控林智堅將碩論發表至其他研討會,林智堅幕僚指出,根據國科會研究人員倫理規範,第七條第A項指出,計畫成果報告通常不被視為正式發表,亦無自我引述之需要,研討會報告如該領域不被視為正式發表,亦無自我引述之必要。
此外,在第六條之D項指出,共同申請之研究計畫,皆可視為共同著作,而林智堅是該份報告的共同參加者擁有相關權利。因此,當林智堅在研討會發表該篇研究報告時,他擁有權利可修整並發表論文,並無一稿多投、自我抄襲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