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羅明村因疫情關係,主動返台,立即被送進宜蘭監獄執行。(圖/中央社)
曾任台北縣警察局新莊分局刑事組組長的羅明村,被控偵辦槍擊案時,收受嫌犯50萬元賄款,答應由小弟頂替。2009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羅明村被判刑13年定讞,但羅男並未報到服刑而是潛逃中國,直到2020年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爆發,才主動自越南返台歸案。不過羅男又涉及包庇槍擊案另一方,高等法院更三審14日宣判,判決羅男11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仍可上訴。
曾偵辦過「白曉燕命案」的羅明村,先是被控於1997年11月間,轄區「新樹林餐廳」發生槍擊案後,明知黃漢旗等人涉案,卻接受請託,收受50萬元賄款,協助由黃男的小弟出面頂罪。事後羅明村被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羅明村13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2009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不僅如此,羅明村被發現也向槍擊案受害方收賄。新樹林餐廳槍擊案發生後沒多久,新北市林口一家茶行也發生槍擊案,疑新樹林案受害方報復。嫌犯李明修、王文山為求脫罪,找來男子陳俊仲頂罪,又透過管道找上羅明村,約定給付50萬元,由羅明村協助讓陳俊仲順利頂罪。
直到陳俊仲被定罪入監服刑,仍未收到李明修原本答應要給的100萬元安家費,氣到全盤托出且聲請再審,羅明村等人的違法事實因此曝光,自己則是獲判無罪。2008年,羅明村以經商為由,潛逃中國,2020年5月間,因疫情關係,自越南返台歸案。
羅明村返台後仍否認犯罪,不過高等法院更三審依據其供述及李明修等人的證詞、書證等,認定羅明村有違背職務收受賄賂行為,且身為警察,又有潛逃紀錄,依法應加重其刑,也不符合速審法減刑要件,判處羅明村11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