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綜合報導
▲葉國華表示,買預售屋就怕爛尾,買新成屋就怕爛屋。(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記者陳韋帆攝影)
即使打炒房法案「預售屋禁轉」尚未通過,仍在政院9月待審,全台卻已紛紛出現轉售潮,也有不少建商延遲推案,採邊建邊售、先建後售的方式。對此,屋比房屋總經理葉國華提醒,目前在成屋銷售比例逐漸攀升的情況下,雖然是所看即所得,但購屋時仍要留意「看不到、摸不到的東西」,例如漏水、合約保固、建商體質等,建議購屋前,除了打聽建商風評外,看屋時就找專家陪同也相當重要。
葉國華表示,新成屋買賣與預售屋最大的不同,就是預售屋僅憑一紙合約,當下買的其實是權利,待成屋、交屋移轉後,消費者才是真正取得房子,期間,如果建商體質不良,直接倒閉或捲款脫逃,就會成為大家最怕的「爛尾樓」,在目前工料不斷攀漲情況下,就必須特別留意這種事情發生的可能性。
那目前不少建商開始轉向成屋銷售,是否就可以避免這些問題?葉國華說,「成屋買賣,只要產權正常移轉,確實就不會碰到爛尾問題,但,還是要留意,『合約內容、保固機制、自備款』三大重點。」
▲新成屋買賣合約規範就如中古屋,消費者必須特別留意合約細項。(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葉國華說明,預售屋的買賣合約,正常的建商、代銷使用的是「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新成屋則是使用「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兩者權利義務並不同,所以消費者購屋前,一定要對於合約內容細看再三。
購買成屋時,民眾最怕就是碰到瑕疵物件,由於成屋買賣,並未有明文規範保固期限,所以建商或代銷,銷售成屋時,多是參照預售屋「1年防漏、15年結構保固」來延伸制定,例如,某預售案銷售依規範合約上寫「1年防漏、15年結構保固」,但成屋2年後銷出最後一戶,就有可能改成「1年防漏、13年結構保固」。
但,由於成屋買賣沒有明文規範,消費者觀念上,或許會認為同樣是跟建商買的新房子,事實上,就跟買賣中古屋一樣,倘若碰上房屋瑕疵,僅能5年內依《民法》第365條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若碰上不負責任的建商,就是回歸到消費糾紛,僅能靠自己提告。
葉國華指出,「這件事情最慘的是,你如果是透過房仲買賣中古屋,碰上物之瑕疵,消費者除了可向屋主訴求,房仲也必須承擔一定責任;但倘若是向建商購買的新成屋或新古屋,訴求對象就僅有建商,倘若碰上惡意亂蓋、偷工減料的一案建商,即使官司打贏,恐怕損失也難以要回。」
另外,購買預售屋及成屋,自備款也有很大的差異,預售屋可以根據工程進度分批繳納自備款,購屋門檻相對較低。而成屋因已建成,購屋民眾需要一次性繳納自備款,再加上後續裝潢、還房貸的壓力,購屋民眾的資金壓力自然相對較大,因此建議打算購買成屋的民眾,應提前做好財務規劃,評估好預算。
▲葉國華提醒,選擇商譽良好、經營穩定的建商相當重要。(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最後,葉國華還提醒,除上述合約內容、保固規定、繳款方式有所差異外,對於購屋買新成屋,在購買建商新成屋時,購屋民眾可以通過向已購住戶、管理員先行打聽,了解社區財務及管理狀況,另外,購買後也可請專業的驗屋業者幫忙驗屋,以此降低買到瑕疵物件的風險。此外,選擇商譽良好、經營穩定的建商,也可以獲得更優質的售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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