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雲林報導
生母與同居男友一起虐待自己的3歲兒子。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
雲林傳虐童!柯姓女子帶著跟前夫生下的3歲兒子,到麥寮鄉與許姓男友同居,7月再將男童帶回娘家給母親照顧。柯母發現男孫身上竟出現眼結膜出血、掐痕、瘀傷,活動力下降,趕緊送醫。雲林地檢署指揮警方,日前將涉嫌施暴的生母與許男依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嫌聲押獲准。
據了解,26歲柯姓女子108年與前夫生下兒子後,雙方不合離婚,由柯女負責扶養。柯女與家住麥寮鄉的31歲許姓男子交往後,今年5月某日帶著兒子到許男家中同居。2人竟不顧男童年幼,用菸蒂、牙齒咬施虐,更徒手捏到瘀傷,眼結膜也有出血情況。
柯女在7月11日將男童帶回屏東車城,交給娘家的母親。男童外婆發現他除了身上有傷外,走路還出現軟腳、無法自行翻身、反應及活動能力下降、反應遲鈍、病懨懨貌等情況,趕緊
帶往醫院治療。醫院發現疑似虐童,立刻通報高雄市社會局轉知雲林縣政府社會處,並依程序通報「雲林地區婦幼保護聯繫平台」。
雲林地檢署立刻指派檢察官指揮警方,7月14日晚間拘提柯女與許男2人到案,15日訊問後認為2人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成年人傷害兒童、刑法第286條第1項之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男童則交由雲林縣社會處緊急治療、安置。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