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高雄報導
▲網紅小玉。(圖/翻攝自小玉臉書)
新北地院審理百萬網紅「小玉」及莊姓助理,利用Deep Fake軟體偷取名人臉部畫面合成日本AV女優,製成色情片販售牟利,21日判小玉5年6月、莊姓男助理3年8月,全案可上訴。受害者之一的高雄市議員黃捷表示,「公理正義得以伸張!」,將提民事求償,個人賠償金全捐婦女團體,幫助受害者站起來。
「小玉」朱玉宸2020年7月以Deep Fake Lab軟體偷取「雞排妹」、立委高嘉瑜、高雄市議員黃捷、「最美博士」許藍方等名人臉部,並合成在日本A片女優身上,再製作成色情片販售,受害者高達119人。新北地院審結,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小玉5年6月,易科罰金198萬元,犯罪所得1200萬餘元沒收;莊姓助理判3年8月,易科罰金132萬元,犯罪所得130萬元沒收。
「感謝法官主持公理,讓正義得以伸張!」市議員黃捷表示,新北地院今日針對換臉影片做出宣判,判處小玉5年6月徒刑,同夥莊男3年8月徒刑。在此,她想感謝法官做出正義的判決,讓包括她在內的119位受害者,感受到司法的庇護,並得到些許的安慰。
▲高雄市議員黃捷回應小玉判決。(圖/翻攝畫面)
黃捷說,但判決無法真正修復受害者的傷痛,而深偽影片至今仍在網路上的某個角落、論壇不斷流傳。為此,接下來我們會提出民事訴訟,屆時她個人獲得的賠償金也將全數捐給婦女團體,持續幫助受害者再站起來。
她最後說,她想再次鄭重呼籲,數位性暴力增訂相關修法能早日公布並落實,杜絕加害者危害社會,並幫助受害人得到實質保障,讓數位性暴力事件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