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彰化粘姓男子利用便利商店「店到店」服務,寄送毒品給男性密友,遭判刑6年2月。(示意圖非新聞當事店家/資料照)
便利商店「店到店」服務,相當便民,但沒想到因此遭販毒集團利用作為運毒手段,彰化一名粘姓男子從2年前開始,與男性好友合資,向上游毒販購買安非他命後,利用便利商店店到店,寄送毒品包裹,物流人員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幫忙運毒,法官以粘男涉犯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共4罪,判決應執行6年2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中指出,粘姓男子於2020年的12月19日、30日、2021年1月20日、3月9日,與好友周姓男子約定合資,向上游購買安非他命毒品,粘姓男子收到周男匯款,再透過彰化縣福興鄉內的便利商店,把毒品包裹用「店到店」寄到溪湖鎮的便利商店,由周男前往領貨,藉此躲避警方查緝。
▲粘姓男子與周姓男子曾進一步交往,分手後依然幫周男「代購」毒品。(示意圖/中央社)
檢警查出兩人是2、3年前在社交平台認識,曾進一步交往且有親密關係,均染有吸毒惡習,由於兩人居住地點相距不遠,為何要大費周章透過超商寄送毒品。對此,周男向警方供稱,因為不想面交,才在LINE上面約定用超商包裹寄送,毒品來源他不清楚。粘男偵訊時坦承寄送毒品,辯稱是與周男合資,當初是周男要求他協助「代購」毒品施用,念在兩人曾經交往的舊情,才會幫忙,堅決否認販賣毒品,轉手過程也未從中賺取利潤,一審法官審酌,判決粘姓男子6年2月有期徒刑。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
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