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魏君程報導
▲何女與外籍移工開房間。(示意圖/資料照)
伴侶偷偷帶別人開房間,你能接受嗎?高雄一名邱姓男子與老婆結婚超過10年,某天發現妻子與一名外籍人士開房間,邱男氣得向法院提出告訴,對妻子求償30萬元,橋頭地院判處妻子須賠償13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高雄一名邱姓男子與何女於2009年結婚,婚後育有2子,邱男於2020年發現何女與一名外籍移工Mark的親密合照,認定何女偷吃,經過追查Google時間軸,發現何女與某位外籍男子去過台南、高雄汽車旅館,且開房費用還是由何女買單。
事跡敗露後,邱男質問何女,「一個這麼小氣的女人,孩子的鞋子都捨不得買,居然會帶一個,沒錢的外勞去開房間,到底是為了什麼」,何女不願透露細節,直接認錯,「是我的錯,這就是我的錯,整件事都是我的錯,我不要、我不想,真的不想再提這件事情,對你、對我都沒有好處」,邱男無法忍受老婆偷吃,一狀告上法院,對何女、Mark提出告訴,求償30萬元。
橋頭地院簡易庭審理後,認為何女、Mark的合照,2人皆衣衫整齊,且隔有相當距離,並無十指緊扣、摟腰等踰矩情形,而Google時間軸的內容無法確定與何女同行的外籍人士就是Mark,因此認定何女破壞雙方婚姻關係,並造成邱男精神上的痛苦,判何女須賠償13萬元,Mark無須賠償,何女不服上訴,橋頭地院仍駁回,全案確定。